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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纪委为各单位和领导发放《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及发送节日祝福
来源:发稿时间:2009-10-12 浏览次数:885
9月下旬以来,校纪委监察处陆续为学校处级单位发放了80余册《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
为进一步做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大学纪委监察处始终将责任制建设作为工作抓手,明确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保证上级党委和校党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维护学校大局。今年6月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校纪委监察处在第一时间与中国方正出版社取得联系,征订了《暂行规定》及《学习读本》共80余册进行下发。
《暂行规定》共分4章26条,详细介绍了本规定的制定依据,问责的情形、方式、适用范围和问责程序。《暂行规定》的出台将有助于增强党政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
9月30日上午11时,学校220余名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都准时收到了来自纪委监察处的节日祝福。
每年节假日,大学纪委监察处都会向学校副处级以上党政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近2000条。自今年 7 5 事件以后,短信业务暂停,为保持宣传教育的持续性,校纪委监察处经过认真筹划、多方努力,积极与电信部门合作,临时开办了 电话响起来 业务,专门组织撰写了语音播报内容,将国庆、中秋两大节日与天、地、人的和谐观念用 圆和 的传统思想进行统一,表达了诚挚的节日祝福和廉洁从政的美好祝愿。
梁修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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